開放山林與民進黨

 

相較於以前國民黨時期,民進黨在開放山林與水域這個領域做得相當好。

我這樣說也許還是很多人不同意,因為你要是拿歐美的開放程度來比,那我們確實還差非常的遠。甚至近一點要是和日本比,我們也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對,我們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得更好。但和過去的時代比,民進黨政府做得相當好了。

山林解禁政策是2019年10月,由當時的行政院長蘇貞昌正式宣佈。我現在已經找不到了,但是蘇貞昌曾經這樣說: 走入山林裡,那是人生至高無比的享受,可是你也要對自己的安全負最大的責任。

這一段話讓我很感動的是,蘇貞昌他知道走入大自然原野裡是人生至高無比的享受,他知道耶! 

後面什麼安全自負,這早就是我們登山人該有的想法。我感動的部分在於,那個當下他和我們這些熱愛戶外活動的人產生了共鳴,因為他懂得當一個人走進去原野之中,會獲得無比的享受。不曉得大家是否知道陳其邁的一項興趣就是潛水,這並不是因為高雄和帛琉締結姊妹市所以他才炒作有潛水這項興趣。早在十幾年前,那時候我還在自由潛水時,那個年代潛水圈裡面要是有什麼事情要和政府溝通,就會有人去央請陳其邁,這與政治背景無關而是因為他是多年的立委而且他是真的有在潛水的,所以和潛水有關的事情找他拜託,會比較好溝通。

我們希望開放山林、水域。本質的基礎,就是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出入境的權利。


一旦政府用任何理由限制你的活動範圍,都應該要接受人民的質疑和檢驗。限制理由是不是符合社會大眾公益?


大家都看過每一個港口、海邊、湖泊,凡是有道路可達或具有一定公共設施之處的水域,一定會立一塊牌子「水深危險、禁止游泳」。然後有人出事了,一定會有鄉民嘲笑「是不識字嗎?就跟你說危險了還要下去。」

其實水深危險禁止游泳的牌子,在大部分的地方之所以會設立。是因為民眾一旦出事就會發起國賠官司,即使這項活動是他自知危險而為之,公家機關為了能在國賠官司上取得更有優勢的地位就必須先設立這塊牌子,這樣可以像法官說服:「我就說水深危險,這裡不開放游泳了嘛」

這不能怪政府,也不能怪人民。這是我們的文化沒到位,人民認為即便自知有危險而為之,不問青紅皂白一律就是要打國賠官司。

要讓這樣的文化漸漸到位,就是要開放山林和水域,並且和民間機構合作給有興趣的人接受山林與水域的教育,這需要好幾個十年才能形成文化。如果我們有了正確的認知,政府只需要在真正危險的水域設立這塊牌子,那麼這個警語的效力才會發揮出來。

大部分的海灘,我認為都可以下水,那是因為我有超過十年的自由潛水經驗,一旦我決定要在這裡下水會做很多評估也會攜帶完整必要的裝備。但你說我今天牽著小孩能不能到七星潭戲水,我會強烈建議不要,你會這麼做有極大可能是因為你對海域不具備正確認知。但要不要因為後者這樣的民眾而在七星潭每隔五十公尺就設立「水深危險、禁止游泳」的告示牌?

這就是我們應該努力的事情,要讓越來越多的人對山林與水域有正確的認知。

雪羊這次引起的爭議,他有為一部分言論鄭重道歉。但這爭議會如此之大,甚至討論失焦,我認為我們要更努力去推廣開放山林與山林教育,這部分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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