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父教子游泳』北市運動中心禁私教

http://news.pchome.com.tw/living/tvbs/20091123/index-12589753588799739009.html

這則新聞應該不是真的吧!如果按照北市運動中心的說詞,或許會有人覺得頗有道理,因為場地器材都屬於公家單位,如果擅自利用這些器材開班授課,是有一點佔了公家設備的便宜,另外,運動教學有其專業性,所以應該由專業的教練負責,而不是私自教授。

這段聽起來似乎合理的邏輯,其實是很荒唐的!首先,進場每個人都要買門票,付錢買了門票就代表在營業時間內租用了內部器材,在裡面教課的學員與教練當然也都是付費進場,教練教學的過程中並沒有超出這個使用範圍,學員也是,我認為公家機關要限制人們在內部自行開班授課,理由應該是秩序上的管理,好比說,教練不可以讓學員霸佔著某一水道,其實這和開不開班無關,任何人使用器材原本就應該遵守一定的秩序規範,這樣才能使得每個使用者都充分公平使用器材,如果今天教練上課的地點是在岸上的某個角落,學員下水後,如其他市民一樣在水道上游泳,實在沒有禁止外人開班授課的道理。
台北市運動中心管到『老子教兒子游泳』,吃相還真難看,打著『專業』的大旗強迫市民付費請教練,如果專業代表一切,那我可就要擔心了,因為我沒有吃飯的專業,以後我該怎麼教家裡的小孩拿筷子吃飯?我也沒有走路的專業證照,是不是就沒資格教我兒子走路呢?真糟糕,吃、喝、拉、撒、睡這五大項目,我沒有一項考到專業證照的,如果『專業』無限上綱,是不是我就必須請具有幼保教育證照,吃、喝、拉、撒、睡專業職人來訓練我的小孩?

問題根本不是出在專業,問題是出在『委外經營』,專業教練費動輒每小時千元上下,過去我在工地日曬、刮風、下雨,一整天下來也才一千,哪請得起台北市中心的貴族教練,我兒子當然是我這個窮老爸親自教,今天台北市政府若考量市民的運動安全,是不是應該由公家出點補助,使得專業教練收費較為低廉,甚至免費在現場某幾個時段開班,授與民眾基本的運動常識?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一切都卡在委外經營,又是一個老掉牙的BOT輪迴,政府不敢承擔,所以把東西拋給私人,私人企業為了最大獲利,品質不斷下降以壓低成本,等到老百姓受不了開罵抗議時,政府再把矛頭對準業者,然後業者將皮球踢回給政府,最後是老百姓的權益莫名其妙受損,而沒有人需要站出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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